
道德規範是企業承擔相應社會責任,以在市場上獲得成功,並維護道德規範的最高標准,並承諾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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區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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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訓對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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執行時間/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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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訓總時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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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總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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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體人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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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位人員須接受1小時法規訓練(包函人權相關議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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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5小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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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外廠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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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,719小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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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權管理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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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體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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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供安全與健康的工作環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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詳本網頁員工關懷項目之相關說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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協助員工維持身心健康及工作生活平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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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午休息1小時,給予同仁充足午休時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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落實高薪資、高發展、高關懷的「三高」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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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進業務同仁享有3個月之保障月薪。完整及暢通之升遷管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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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強迫勞動、恪遵當地政府勞動法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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落實休假制度,鼓勵同仁注重工作與生活平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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與供應商合約訂有人權條款,並落實實地稽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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邀請每家供應商填寫永續發展自評表,113 年現場訪視共102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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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目的:
為落實本公司之個人資料保護管理,並遵循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(以下簡稱「個資法」)之規定,特訂定本辦法。
二、對象與範圍:
2.1 對象:本公司所有人員、與本公司有業務往來之廠商(包含其員工或臨時雇員),均屬之。
2.2 範圍:本辦法保護對象為個資法所保護之個人資料。針對蒐集、處理、利用及國際傳輸
個人資料訂定相關規範,確保個人資料之安全。
三、定義:
3.1 個人資料管理體系:以營運風險導向為基礎,用以建立、實作、運作、監視、審查、維
持及改進個人資料管理。
3.2 個人資料:指包含自然人姓名、出生年月日、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、 護照號碼、特徵、
指紋、婚姻、家庭、教育、職業、病歷、醫療、基 因、性生活、健康檢查、犯罪前科、聯絡方式、財務情況、社會活動 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。前項所
稱得以間接方式識別,指僅以該資料不能直接識別,須與其他資料對照、組合、 連結等,始能識別該特定之個人。
個人資料之定義及範圍如日後因應主管機關或法規變動配合修訂時,以修訂後的定義及
範圍為準。
3.3 特種個人資料:指有關醫療、基因、性生活、健康檢查及犯罪前科之個人資料。
3.3.1 特種個人資料(以下簡稱「特種個資」)之定義及範圍如日後因應主管機關或法規變
動配合修訂時,以修訂後的定義及範圍為準。
3.4 管理階層:包含董事會、總經理及經理人。
3.5 個資管理負責人:指負責組成個人資料保護管理執行組織,並負責制定及落實管理程序之人。
3.6 個人資料保護管理執行組織:隸於個資管理負責人並統籌執行本公司 個資法相關遵循事務。
四、權責:
4.1 本公司所有人員,皆應瞭解並確實遵守本辦法,並應完全地參與本辦法方案之執行。
4.2 本公司管理階層負責指派個資管理負責人,就本公司個人資料管理制 度之運作,負監督管理權限之責,並管理、指揮本公司個人資料保護及 管理執行組織之運作,執行落實遵循個資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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區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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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訓對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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執行時間/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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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訓總時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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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總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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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體人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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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位人員須接受1小時個人資料保護辦法宣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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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8小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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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海外廠區 | 2,186小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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